傳熱基本形式:熱傳導、對流、輻射
1、熱傳導:
熱量從物體中溫度較高的部份傳遞到溫度較低的部份或者傳遞到與之接觸的溫度較低的另一物體的過程稱為熱傳導,簡稱導熱,在純導熱過程中,物體的各部分之間不發生相對位移。如:金屬棒一端受熱,另一端也變熱。
2、對流
是指流體各部分質點發生相對位移而引起的熱量傳遞過程,因而對流只能發生在流體中,在化工生產中常遇到的是流體流過固定表面時,熱能由流體傳到固體壁面,或者由固體壁面傳入周圍流體,這一過程稱為對流傳熱,若用機械能(例如攪拌流體或用泵將流體送經導管)使流體發生對流而傳熱的稱為強制對流傳熱,若流體原來是靜止的,因受熱而有密度的局部變化,遂導致發生對流而傳熱的,此則稱為自然對流傳熱。
如:燒水,下面熱了,水密度變小,向上運動,上面冷態向下運動,最后都變熱。
3、輻射
一種以電磁波傳遞能量的現象,物體會因各種原因發出輻射能,其中因熱的原因而發生輻射能的過程稱為熱輻射。輻射能可以在真空中傳播,不需要任何物質做媒介,物體雖能以輻射能的方式傳遞熱量,但是,只有在高溫下輻射才能成為主要的傳熱方式。
特點:不接觸,可真空,高溫才能顯現。